教育局承担教育行政管理职能。强化对各级教育法规的执法监督、统筹策划、综合协调、宏观调控职能;深化初等以下教
育的体制改革,继续完善学校管理体制;扩大基层单位的统筹权和决策权;积极推进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体制
改革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行业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村委会办学的积极性。